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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接力抢救带来的启示

    近日,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微信公众号推出了一篇文章,讲述了清华大学一位青年学生在宿舍同学、120 急救人员、北医三院医务人员三方接力抢救下重获新生的经历。看完这篇文章,我的心情激动不已,这不仅仅是挽救了一个生命,更重要的是一次对现场急救理念的集合。
     我们知道,心跳骤停发生后,如果在 4~6 分钟内得不到有效救治,患者存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。在我国,心跳骤停的抢救成功率不足 1%,而在发达国家可以达到 60%左右,这是为什么呢?
     培训的差距
     在国外,现场急救首先是由现场目击者完成。尽管他们往往不是专业人员,操作也不一定规范,但他们为抢救赢得了宝贵的时间。要知道,任何一例心跳骤停的发生,要想在 4~6 分钟内得到急救帮助,几乎是不可能的。对于大多数患者而言,就失去了宝贵的时间。
     在我国,尽管进行了大量心肺复苏(CPR)培训,但力度不够,效果不佳,不能做到人人都会,人人能做,人人愿意做。在此次事件中,清华大学学生们学以致用的态度就很值得赞赏。如果我们每人都可以做到,那么我国的心肺复苏成功率会大幅提高。
     设备的差距
     在国外,公共场所随处可见 AED(自动体外除颤器)。这种设备操作简单,不需要进行复杂的培训,只要按照说明书的指点就可以完成操作。
     早期除颤对提高心跳骤停的抢救成功率有着重要的意义。但在国内,配备 AED 的地方很少。尽管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安装,但远远不能满足急救的需要。经费是一方面原因,但对这一设备普及的相对不足,也是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之一。
     观念的差距
     在许多心肺复苏的培训中会强调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的重要性,但对于脑复苏的概念没有强化。笔者在大量的心肺复苏培训中,反复向学员强调心肺脑复苏的概念。其实,脑复苏的概念很简单,就是从现场开始,尽早降低大脑温度,为挽救生命创造有利条件。例如此次抢救中,北医三院及时应用了亚低温治疗,为提高病人的生存质量是有着积极作用的。
     亚低温,又称目标温度管理,是指将病人的体温降至 32℃~36℃之间,维持至少 24 小时以上。这是目前国际上唯一被公认的,可以减轻心脏骤停患者脑损伤的治疗措施。
     法律上的差距
     现场急救没有对错之分,只有出手和不出手之别。笔者认为,对于心跳骤停患者的抢救,无论结果如何,都应该给予免责。
     尽管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,保障了施救者的合法权益。但在现实生活中,大多数人仍以成败论英雄:救活了,我感谢你。出现意外,或者产生损伤,就要追责。即便是专业人员施救,也要查看医师证。笔者认为,这种做法不妥。
     这样的社会环境造成人们不敢出手,不愿出手,不想出手。这种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的做法,可能让一些原本可能救活的患者,失去了最后的机会。笔者建议,有关部门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,对现场急救的施救者给予免责,这样才能放开人们的手脚,为生命争分夺秒。
     清华学子的成功获救,是百姓、120 急救人员和北医三院的专业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,缺一不可。这应该成为一个经典的急救案例,来激励我们从死神手上夺回更多的生命。